《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政策解读
 一、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   往年,教育部规定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除上述三类人员外,今年,教育部又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
发表时间:2009年06月04日

周济:平稳实施高考改革 加强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高校自主招生要严格选拔程序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7日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今年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做到全程有监督、举报有查处,同时平稳实施各项高考改革。 据介绍,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基础上,2009年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 周济要求各地继续推行
发表时间:2009年06月04日

学校地图
发表时间:199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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